2018年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申报有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9号令)及《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发改投资规[2018]623号)的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申报有关事项的说明如下: 一、申报材料具体要求 (一)单位证明材料 1、单位名称应严格按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的名称填写; 2、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年限:2017年9月22日前以初次取得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的时间算起(可累计计算)或其他可以证明从事咨询工作的资质证书;2018年1月1日起以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列入公示名录之日算起; 3、从事PPP咨询业务年限:以申报单位第一份PPP咨询业绩合同的签署日期算起,应提供合同关键页(封面页,项目内容页,盖章页)、业绩封面页、署名页。 (二)专业技术力量 1、甲级专业资信 (1)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同时满足: 1)已取得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 2)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技术职称; 3)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不少于8年。其中从事工程咨询的高级农艺师等农业技术类高级职称人员、教授(副教授)、研究员(副研究员)等视同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技术职称。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应为在职(或专职)人员。 (2)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和从事PPP咨询专项业务人员均“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咨询单位执业”,是指申报单位所填报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出现在另一家工程咨询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中。 (3)单位咨询工程师(投资)不少于12人:指已经登记在申报单位的咨询工程师(投资)总数不少于12人,其中70岁以下的退休咨询工程师(投资)所占比例不超过30%。 (4)甲级专业应配备至少4名咨询工程师(投资)和至少2名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这两类人员不能重复计算。 1)其中至少4名咨询工程师(投资)是指:登记在申报专业的咨询工程师(投资)不少于4人或登记在申报专业的咨询工程师(投资)3人和登记在工程技术经济专业的咨询师1人。咨询工程师(投资)的主、辅专业可同时配备在相应专业。 2)至少2名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是指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且学历专业、职称证书专业或者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专业支持申报专业的技术人员。每个专业配备的高级技术职称退休人员仅限1人。 3)已经作为一个专业咨询工程师(投资)配备且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专业为其他专业)不可以同时作为其他专业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5)职称证书仅标明“工程系列高级职称”或“高级工程师”,未见具体专业的职称证书不能作为判别专业的依据。如果职称证书的评审机构签发印章是“某某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则该专业可作为判别申请专业的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名单中“职称专业”,应如实填写职称证书上的专业,如职称证书上没有体现专业的,“职称专业”栏目应为空白。 (6)培训证明应满足以下要求: 1)学制在1年以上; 2)与从事专业相关; 3)学历证书或结业证书(应由国家承认学历的办学机构出具,且证书应有照片、有效公章、证书编号)。 (7)劳动合同应提供合同关键页,主要包括: 1)劳动合同首页; 2)反映劳动合同有效期限页; 3)反映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页; 4)签字盖章页。 2、PPP咨询甲级专项 (1)单位从事PPP咨询业务的咨询工程师(投资)不少于6人,无登记专业要求。从事PPP咨询专项的咨询工程师(投资)可包括在甲级专业资信专业以外的咨询工程师(投资)中。 (2)法律、财务、金融专业人员不少于8人,以毕业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专业中任何一项作为认可依据,不分等级要求。专业人员应涵盖法律、财务、金融专业,每类人员无数量限制。 3、甲级综合资信 甲级专业资信少于12个的,应满足的专业技术力量条件: (1)咨询工程师(投资)不少于35人,其中:70岁以下的退休咨询工程师(投资)不超过30%; (2)不少于6个甲级专业资信; (3)甲级专业资信以外不足12个的其余专业,至少应配备本专业在职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和咨询工程师(投资)各1名。 (三)合同业绩 合同业绩完成时间限于2015年1月1日以后,且应为独立完成。 1、甲级专业资信 (1)提供规划咨询业绩的,市级规划咨询中的市级规划包括地级市规划和县级市规划,直辖市级规划视同省级规划。 (2)主持完成国家级规划咨询不少于1项或省级规划咨询不少于2项或市级规划咨询不少于4项,且全部服务范围内(规划咨询、项目咨询、评估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下同)业绩累计不少于10项,其中的“全部服务范围内”是指:除满足上述规模的规划业绩数量外,还需完成10项任一(或任意组合)服务范围业绩。 (3)单一服务范围内完成的业绩累计不少于40项,或覆盖两个及以上服务范围的业绩累计不少于30项。其中的“单一服务范围内完成的业绩”是指:规划咨询、项目咨询、评估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四个服务范围中的任一个服务范围业绩;其中的“覆盖两个及以上服务范围的业绩”是指:同一个专业的规划咨询、项目咨询、评估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四个服务范围中的两个及以上的服务范围业绩。 (4)项目咨询、评估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等3项服务范围内完成的单个投资额15亿元及以上业绩不少于10项:该10项业绩可为项目咨询、评估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中的任一个服务范围,也可为上述三个服务范围的任意组合;批复或委托方完成证明应有投资数额体现。 (5)PPP咨询合同业绩用以申请专业资信时、综合资信时,仅限于含有PPP项目实施专章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及审批部门的委托的评估、PPP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 (6)提供的评估咨询业绩,若与同一个业绩的编制单位、项目业主单位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重大关联关系,该业绩无效。 (7)评估咨询业绩:仅限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项目。 2、PPP咨询甲级专项资信 (1)近3年完成PPP咨询合同业绩不少于40项; (2)使用本单位从事PPP咨询业务的专业人员在入职本单位之前主持并签字的业绩时,在委托方出具的业绩完成证明中,应有该技术人员为项目主持人的内容。 3、甲级综合资信 甲级专业资信少于12个的应满足的业绩条件: (1)不少于6个甲级专业资信; (2)甲级专业资信以外不足12个的其余专业近3年应完成不少于1项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同甲级专业资信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4、备案证明 申报单位登录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入我的空间-点击工程咨询单位备案-打印导出的PDF文件(仅打印基本情况以及专业和服务范围部分)。 (四)守法信用记录 凡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信评价的,当年不予评定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评价。凡出现《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中守法信用记录所列情形的,不予资信评价;已经取得资信评价的,取消其资信等级,列入不良记录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评价。 二、申请专业要求 (一)申请专业应按《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规定的21个专业填写。未包括在前20个专业内的专业,应选择“其他”专业,并按实际专业填写。 (二)凡申请专业中含顿号的,按一个专业申请,不再细分。 (三)申报单位按照条件可以申请一个或多个专业,但每个专业必须满足相应咨询工程师(投资)和高级技术职称人员的数量要求。 (四)所申请的专业包含规划咨询、项目咨询、评估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四个服务范围。 三、发生分立、兼并、重组等重大变更情况的要求 (一)工程咨询单位发生分立、兼并、重组等重大变更的,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后,从业年限、业绩可以继承。 (二)有效证明材料包括: 1、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核准通知书; 2、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分立、兼并、重组等情况的批复文件; 3、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有关决议; 4、变更有关内容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工商部门出具的分立、兼并、重组等情况的证明或被兼并单位的注销证明; 6、分立、兼并、重组等活动中相关企业的股东决议书或各方统一签订的分立、兼并、重组等协议; 7、相关资格证书(正、副本)。 四、申报单位存档备查的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一律用A4复印纸打印,以非活页方式装订; (二)申报材料应装入档案袋,在资信评价管理系统中打印档案袋封面并粘贴在档案袋正面; (三)申报材料必须按照要求格式如实填写,每一分册封面均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四)申报材料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次序装订,不能擅自调整;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 (五)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从事PPP咨询专项资信人员的相关证书和聘用合同复印件要按每个人员情况集中,并与《专业技术力量——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附件4)表中的顺序相对应; (六)业绩证明复印件的装订,必须与《合同业绩——近三年独立承担的主要工程咨询业绩》(附件5)表中的顺序相对应。 |